光通量是光源發(fā)出的光線能夠引起人眼視覺感受的能量總量,單位為流明(lm)。它描述了光源每秒鐘向周圍發(fā)射多少光功率(W),并考慮到光的波長對于人眼敏感度的影響。
1.光通量lm是如何定義的
光通量的國際單位制(SI單位)定義為:通過一個球面,與球心距離為1米,在球面上正中央垂直方向的截面內,光輻射在每個單位立體角內的總光通量。其中,單位立體角又被定義為從一個點出發(fā),其所在的球面上所包含的面積等于該球半徑平方的除以4*pi。
2.如何計算光通量lm
計算光通量需要考慮光源的亮度和照射面積,具體公式為:
光通量 = 照度 × 照射面積
其中,照度是指光線在接收表面上每平方米的流量(lx),也就是一個暗房內1平方米面積所接到的來自一個標準蠟燭1cd的光強。照射面積則是被光源照亮的物體表面積。
3.光通量與其他光學量的區(qū)別
光通量和發(fā)光強度、光亮度都是光學量,但它們不同的地方在于它們計算的基礎不同:
- 發(fā)光強度描述了光線沿特定方向的輻射能力,以每個固定立體角內的輻射功率密度表示,單位為坎德拉(candela)。
- 光亮度描述的是光源在一個特定方向上經過視覺調整后看到的亮度,以每平方米和每立體角的Lambert(lm/m2·sr)或Nits(cd/m2)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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